【圆明网】黑龙江哈尔滨居民刘景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过去十六年中,多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关押期间惨遭酷刑折磨。妻子王美芳被迫害致死。
刘景洲于2015年6月25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刘景洲叙述自己遭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得法后我在不断的看书中我明白了人生的很多道理,使我的世界观都发生了变化。知道了怎么样去生活,知道了社会上的人与人之间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把好斗、自私、争强的心去掉了,看淡了名利,单位几次分房排到我都主动放弃了。心胸坦荡,乐于助人。环境也变了。身体也变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精力充沛,多次得到校领导的好评。
可是1999年,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调动国家机器以“610”为中心,操控公、检、法、司、电台、电视台、报纸等编造了大量的谎言,疯狂迫害法轮功。
绑架、酷刑、逼“转化”
因为我不放弃修炼大法、讲法轮功真相。在1999年7月20日被香坊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96个小时。2001年初我进京上访证实法。被前门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怀柔看守所,十天后又被送到承德双桥看守所迫害。经过三次提审每次都拳脚相加,有一次把我吊铐到暖气管子上,铐打了四个小时才放下来,一个警察对我的心口窝打了三拳。九天后才被释放。
回来后,我被单位书记软禁在单位不让回家。后来被铁路公安处政保科绑架到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后被非法押送到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被强迫“转化”交出大法书籍。非法关押十个月后才被放出。
非法劳教三年 每天逼干苦役活逾18小时
2003年4月,我在建设街鞋城发真相资料时再次被绑架到南岗看守所。后被送到长林子劳教所第五大队,是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用最残酷手段进行迫害的大队。大队长赵爽是个酒徒,只要一喝酒就拿电棍电学员取乐,很多学员的脖子、手臂、前胸、后背都被电坏了,每天都可以听到打骂声,电棍电击学员声。我也被他电过、打过、强迫抽血。
我们在看守所里吃的是大碴子、烂咸菜、盐水汤,每天却被逼干苦役活18个小时以上,活干不完不让睡觉。
绑架,再次被非法劳教
2007年,我们一家三口在街上讲真相的过程中,被公安局大案四队警察绑架,我和妻子被绑架,劫持到劳教所迫害一年零六个月。
2009年,我因为讲真相,再次被绑架到长林子劳教所,后长林子劳教所黄了,转到臭名远扬的万家劳教所强行转化十天。管理科的科长和四大队队长对我连打带骂,电击了五个多小时,没有达到目的,把我锁到铁椅子上进行迫害。十天后送到绥化劳教所再次迫害。因为我不配合他们给我上大挂(两手高高挂起,脚离地),鼻子眼插烟呛我。后来放下来后我的手臂都不能动了。很长时间才恢复,而且还强行抽了一次血。
酷刑,第三次非法劳教
2011年12月31日,我在家才呆了三个月,“610”和警察又一次非法闯入我家,共二十多人,把我和妻子一起绑架走,非法关押到绥化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亲自出手,各中队长一起参与迫害。石健中队长用电棍电我的嘴和脸,牙齿都被电松了;又给我上大挂;用塑料袋套头控制我呼吸,快窒息了才放开。同时用牙签扎我后背。用电棍电我的脚脖子。十几个警察轮流上场,五、六个小时后的我衣服和裤子全都被汗水浸透了。只是为了让我放弃信仰“真、善、忍”。因为是用手铐长时间的吊铐,手发黑,手脖子上出现了筋包,一年才下去。两臂半年后才敢用力。一共八年多的非法关押。给我身体上、精神上、经济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牙齿被迫害掉六颗。
妻子王美芳被迫害致死 家破人亡
妻子王美芳于1998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困扰她多年的紫外线过敏症、妇科病都好了。她是做劳保用品生意的,在生意上业户之间和顾客之间总出现矛盾,以前出现假币也是想办法花出去,通过一段时间修炼后改变很大,出现假币也自行销毁了,发生矛盾时都能看淡钱财,把事情解决好,为他人着想,这样一来,家庭关系、亲戚关系、社会关系都好了,她处处用“真善忍”宇宙特性来要求自己,受到商家们的好评。
从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王美芳先后五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遭惨无人道的电击、殴打等迫害,被强制从事非体力承受的体力劳动,身体和精神备受摧残。
1999年7月20日,王美芳去省政府请求释放被抓的同修,被香坊区公安局政保科警察非法拘禁96小时。回家后经常有警察特务跟踪监控并到商城骚扰。
2004年,王美芳在家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拘留所,逼迫“转化”,两个月后才放回家。
2004年,王美芳在商城卖货时被南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前进女子劳教所迫害三年。期间,警察逼她放弃修炼,用七根电棍电她,还强行抽血、打毒针;每天被逼干苦力14个小时以上。
2007年,我和妻子在小区喷涂反迫害真相时,又一次被绑架,她被劫持到前进劳教所,迫害一年六个月。
由于长期苦役和精神上的压力,给妻子造成身心上的极大伤害,不能正常工作,只能在家休养。可是这些“610”警察、国保、街道办事处的人仍不放过她,2011年12月31日再一次把我们绑架,王美芳再次被劫持到前进劳教所非法劳教。这时她已经出现记忆力衰退,头脑不清,还经常遭受毒打、加重迫害程度,一年零八个月后精神崩溃,生活不能自理才被放回家。经家人们全力救治无效,于四个月后含冤去世。
王美芳的父亲因为她多次遭到绑架迫害,在惊恐思念中含悲去世。王美芳的母亲也因此大病了几场。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家破人亡之痛罄竹难书。
我的双亲在惊恐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到三年,也相继离世。
警察不断的骚扰,使我女儿被迫辍学在家。新阳派出所的警察用欺骗的手段,将我女儿的手机电脑等物品占为己有,还把女儿非法劳教了一年半。女儿出狱后都不敢在家住,精神上承受了极大的压力。
警察每次上我家绑架抄家时从来没有搜查证,我家的金银首饰和贵重物品全都被劫走了。现在的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还经常干扰、监视、骚扰我们的正常生活,造成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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